信件内容 | |
---|---|
信件标题 | 个人公积金缴纳 |
提交时间 | 2021-03-18 |
信件内容 | 你好,以在原工作单位离职,能否自己继续缴纳个人公积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不需要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 |
回复内容 | |
---|---|
回复部门 |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3-19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1、根据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实施细则》第一章 第二条 凡本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武威市各级社保部门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市民(以下简称自愿缴存者),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政府补贴,并享有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的权益。 2、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在武威市各级社保部门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凭据。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9日 |
Copyright © 2014-2020 zfgjj.gswu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武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备案/许可证号:陇ICP备15002342号-4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甘公网安备 62060002000126号
微信公众号
手机APP安卓版
手机IOS版
请使用手机浏览器的扫描二维码功能